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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的希伯來聖經,教徒稱《塔納赫》,是從耶和華如何創世開始,然後講述古時猶太人的歷史,並記錄先知預言。總共24卷,這也是猶太教所承認的所有經文。
然而基督教聖經,則由《舊約》和後來紀錄基督與使徒傳道經過和啟示錄 (即以徵象啟示將要發生在最後的日子的事件)《新約》兩部分所構成。基督教的《新約聖經》記載耶穌基督和其宗徒的言行,以及早期基督教的事件紀錄、使徒保羅寫給教會或其他人的書信、或其他使徒寫給教會的書信,即神藉著人手而寫下祂的話。不過,聖經經歷長時間的彙編,普遍被認為不能簡單地參照字面上的意思去理解,因為橫跨千年的撰寫,藉由不同時代背景的人物之筆手,用寓言講述人類的人間體驗,預告未來的預言、又經歷幾百年的流傳,翻譯成各種語言的漫長過程,《聖經》的不少內容很深奧,隱喻十分龐雜,已形成專門的「釋經學」。
在聖經最後一卷中提及不可任意刪減與添加,為絕對性話語以示聖經的完全,新教的《舊約聖經》與《塔納赫》內容相同,都採用馬所拉文本。不過,天主教、東正教的版本就多了數篇經卷,是新教《舊約》(即猶太人的《塔納赫》)沒有收錄的。這些經卷被新教稱為「次經」和「偽經」,不過在新教的不同教派中,也對教義解釋存在許多歧見。
而後《聖經》傳入中國便經過了不同時代的翻譯。天主教在明朝傳教時,《聖經》用文言文翻譯,現時,由香港思高聖經學會(Studium Biblicum O.F.M.)所出版的「思高聖經譯釋本」(現通稱「思高聖經」),是今日華語天主教會最普遍使用的《聖經》中文譯本,也是羅馬教廷官方唯一認可的中文版本聖經。此版本譯本乃起源自1924年在上海舉行的天主教會議。基督新教的傳教士在十九世紀翻譯了許多文言文版本的聖經。已知最早的北京官話新、舊約聖經是施約瑟、艾約瑟等人在十九世紀七十年代翻譯的《北京官話新舊約全書》[2] [3]。民國初年翻譯的和合本聖經是現今基督新教不同教會普遍使用的聖經。近年又有許多個翻譯新版聖經的組織,也出版了若干新版本聖經。